一 关于《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是中央财政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各项活动的政府性基金。市场开拓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外贸发展基金。用于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和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企业、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组织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活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外经贸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采取措施鼓励扩大外贸出口意见的通知》精神,财政部与外经贸部于2000年10月联合制定了《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试行)办法》。该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性质、使用方向、方式及资金管理等基本原则。
2001年6月,外经贸部与财政部根据管理办法制定的基本原则,联合制定了《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对市场开拓资金的具体使用条件、申报及审批程序、资金支持内容和比例等具体工作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
二 企业项目申请应具备条件
企业项目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资格,有进出口经营权;
(二)企业上年度出口额的海关统计数在1500万美元以下,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管理记录;
(三)有专门从事外经贸业务并具有对外经济贸易基本技能的人员,对开拓国际市场有明确的工作安排和市场开拓计划。
团体项目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组织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活动的申请为团体项目申请。申请团体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组织的活动以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和提高中小企业国际竞争力为目的;
(二)参加活动的企业在10家以上(含10家),其中70%以上企业符合企业项目申请条件;
(三)申请支持的资金直接受益于参加活动的企业,以降低参加活动企业的费用和开拓市场的风险,提高企业效益。
根据规定,市场开拓资金对企业项目申请,每个项目给予支持的资金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对团体项目申请,每个项目给予支持的最高资金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四 给予优先支持的企业或市场开拓活动
(一)贯彻市场多元化战略,对新兴国际市场的拓展活动;
(二)贯彻科技兴贸战略,支持中小企业取得国际标准认证,支持高新技术和机电产品出口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的活动;
(三)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的;
(四)产品包含的本国原产成分高于70%的;
(五)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
五 主要支持内容
(一)举办或参加境外展览会
① 展位费(场租、基本展台、桌椅和照明)
② 公共布展费
③ 体积1立方米、重量1吨以上的大型展品回运费。
(二)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软件出口企业和各类产品的认证
① 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的认证费;
② 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认证的认证费;
③ 软件生产能力成熟度模型(CMM)认证的认证费;
④ CE、FDA、CL、COS等产品认证的检验检测费。
(三)国际市场宣传推介
① 产品宣传材料和光盘的翻译制作费;
② 创建企业网站的设计、开发、通讯线路租用费;
③ 在境外媒体上发布产品广告的广告费;
④ 在国外注册产品商标的注册费。
(四)开拓新兴市场
① 委托有关研究院所对国际市场进行产品分 析、行业分析、市场分析及相关策划的费用;
② 境外新建与技改项目的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费用;
③ 开拓国际市场工作团组的费用。
(五)组织培训与研讨会
① 培训资料费;② 会务费。
(六)境外投(议)标
① 标书购制费;② 项目初步设计费;③ 初步考查及调研费。
六 申报流程

(一)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 网上注册(http://smeimdf.mofcom.gov.cn/help/index.html)
(二) 注册须知
根据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首次申请市场开拓资金的中小企业或项目单位,应通过本网站填报“中小企业或项目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为帮助企业或项目组织单位在网上填报注册信息,请认真阅读本须知。
一、请各单位在注册前认真阅读《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暂行)》、《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实施细则(暂行)》等文件(可在本网站“政策法规”栏目查阅),了解政策的相关规定。
二、各单位必须如实填报本单位的相关信息,并对填报的信息负责。
三、各单位在注册后请记住系统分配的用户代码及登录密码,如遗忘或需更改请与资金管理部门联系。为确保网上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妥善保存登陆密码,否则因此产生的后果将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四、按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注册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各单位应打印登记表 (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与法人证书、组织机构证书、税务登记证、进出口企业登记证、海关报关登记证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复印件(一式两份)一并报送资金管理部门。
五、各单位的申报资格由各地方管理机构审核后通过本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单位可申请的项目类型。各单位可根据公示的内容通过本网站申报市场开拓资金项目。
六、各单位填写的注册资料在审核之前,可进行查询、修改;审核公示之后如要修改、删除,需向资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批准后实施。
七、为确保系统信息的安全,各单位应申请使用本网站的内部邮箱,内部邮箱除为市场开拓资金相关工作服务外,还将不定期向注册单位发送与促进外经贸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与商业信息。邮箱的初始登录密码与企业进入系统的登录密码相同。
八、注册注意事项:
1、注册信息填写中“行政区划”选择项,各单位应根据注册所在地选择到具体的区、县级代码。
2、 中央直属的企业或项目组织单位及省直属单位在填写单位名称时请在相应的名称字典中选择单位名称进行注册,如名称字典中未列名,则不能作为中央直属单位注册。
3、企业注册时,应如实填写进出口企业代码和海关编码。选择唯一的行业划分,主营业务与商品可多项选择。
4、为保证资金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单位的联系人应相对稳定,并如实填写联系人信息,联系人手机不可填写小灵通号码,否则将无法注册,联系人变更应及时与资金管理部门联系修改相关信息。
5、如注册单位有关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长期,本系统设定的最长时间期限为10年,申报单位可选择10年内任意时间填写。
(三) 申报须知
注意:每年申请时间并不固定,请有意申请的各企业单位及时留意。(http://smeimdf.mofcom.gov.cn/news/list.jsp?mod_index=31)
附件下载: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试行)办法.doc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doc